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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P2P平台监管趋严

时间:2018-06-28 07:51 作者:mj 点击:

自发展以来,P2P平台监管问题一直存在缺失,虽然目前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但各种虚假宣传、平台倒闭频发的负面消息也层出不穷,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其信任度比起传统投资行业要更易受到怀疑,所以一旦发生负面消息,极易导致挤兑、资金链断裂。尤其是年末倒闭潮来袭,直接将平台监管缺失的问题再度抛出。而官方针对P2P的态度不再“暧昧不清”。就近段时间来看,官方更是陆续出“招”,不管是中央机构还是地方机构,规范性指导意见相继落地。

2015年P2P平台监管趋严

2015年P2P平台监管趋严

中央:银监会等发布打击诈骗的《规定》

1月8日,银监会、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下称《规定》),《规定》称对于手续齐全的涉案资金,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办理冻结手续;而对涉案账户较多,需办理集中冻结的,银行应当在24小时以内采取冻结措施。《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规定》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协助查询、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后,应当严格保密,严禁向被查询、冻结的单位、个人或者第三方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者转移财产。这将有利于缩短冻结流程,增强对受害人的保护。

地方:温州开出首例“罚单”

2014年12月31日,温州市苍南县金融办依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对一家融资信息服务企业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温州市首例“民间融资备案”罚单,温州作为首个对大额民间融资进行强制备案的城市,这例“罚单”也成为了全国首例。

作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从2014年3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推动民间借贷由“熟人借贷”转向“市场借贷”。按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向30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等民间借贷情形必须备案。从2014年3月1日施行以来,备案登记的金额不断增加,截至2014年12月31日17点,全市民间借贷备案金额达到90.12亿元。此前,温州市政府和辖区内县级政府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已申领行政执法证,成为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类别。

业内:2015年监管趋严行业将理性发展

告别过去“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在2015来临之际,官方各种监管举措纷纷出台,P2P平台监管趋严。无论是中央打击诈骗手段,还是地方开出“罚单”等,都有效的防止了网贷平台混乱发展的局面,2015年P2P平台将会进一步趋于规范化、理性化,迎来真正的“监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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